8月7日,盐都区人才补贴文件——《盐都区升级人才政策之引进大学生支持政策》一经发布就是轰动,引发广大购房者热议。根据文件精神,盐都区将在“购房”、“租房”、 “生活”等方面给予就业人员和创业人员不同程度的经济补贴。
补贴对象
2019年1月1日后首次在盐参保,并到盐都区企业(企业注册地、参保地均在盐都区)就业或自主创业,且在盐都区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6个月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9年1月1日后在盐城其他县区就业后转入盐都就业创业的)。
购房补贴
对企业全职引进的普通高校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首次购买盐都境内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144平方米及以下),分别给予购房总价30%、20%、10%的购房补贴,全日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确定的学科所属专业、原“211”工程、“2011计划牵头高校”毕业生,在此基础上再上浮30%。
购房补贴按5∶3∶2的比例分3年发放,房屋产权5年内不得转让。
租房补贴
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享受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补助标准分别为1000元、600元、400元。全日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确定的学科所属专业、原“211”工程、“2011计划牵头高校”毕业生,在市租房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30%。
生活补贴
就业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800元生活补贴。全日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确定的学科所属专业博士、硕士在市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30%,分别为3900元/月、2600元/月;全日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确定的学科所属专业、原“211”工程、“2011计划牵头高校”本科生生活补贴在市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30%,为1950元/月。
创业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在盐都自主创业,创办的企业吸纳2人以上就业,与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30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博士创业的,免费使用办公场所、厂房、人才公寓3年;硕士创业的,免费使用办公场所、厂房3年;本科生创业的,免费使用办公场所3年。
此外,就业人员还可享受就业补贴、专项补贴;非盐城籍人才额外享受探亲交通补贴;创业人员可申领专项补贴;引进人才的企业,可享受一定额度保险缴费补助和奖励金。
盐都区人才服务窗口地址、服务热线电话
盐都区秦川路16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厅9号窗口(盐都服务大厦北楼),电话0515-8199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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