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时期,帮扶企业共渡难关,是疫情防控工作重要的一部分。盐城财政部门,积极履职,精准施策,落实惠企二十条,助力企业渡难关。
举措一
对申请“苏微贷”贷款且受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
举措二
盐城市区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5月3日期间内:
1、生产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用品扩大产能或实施技术改造的项目,按新增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
2、疫情防控工作中从事服装生产等关联行业临时转产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温度计等防护用品的项目,按车间升级改造及新增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贴限额均为500万元)。
举措三
1、对有资金需求的直接参与防疫物资生产、销售、运输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0.5%;
2、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旅游、商贸、物流等小微企业纳入信保基金业务范围,在500万元内的担保以纯信用方式提供支持;
3、对防疫物资生产、销售、运输的相关企业的过桥资金业务,只要出具银行续贷批复及相关防疫物资销售协议即可办理,实行3天内免收费用,20天内按原贷款利率以实际使用天数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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