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增强诉前解纷力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无其他在职固定工作,热心人民调解事业;
2.身体健康,50周岁以上,不超过65周岁,高中以上学历;
3.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会使用电脑、智能手机;
4.为人公道正派,遵守工作纪律,善于做群众工作;
5.长期、稳定居住在盐城市区。
以下人员优先聘用:
1.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法律工作经历或人民调解工作经历的;
2.具有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和建筑师资格的;
3.具有建筑行业、保险理赔行业从业经验的;
4.具有教育工作、妇女儿童工作或街道社区等基层工作经历的。
二、工作职责
1、接受委派开展诉前调解及纠纷化解工作;
2、接受法官委托开展调解工作;
3、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报名
1.报名时间:4月29日至5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或邮寄报名方式。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后将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yckfqfylat@163.com)。邮寄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江路22号;邮编:224007)
3.面试:报名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张婷婷 联系电话:0515-80891249或12368。
四、待遇保障
根据调解工作情况,综合考虑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的纠纷数量、难易程度发放案件补贴,实行“以案定补”“一案一补”;每件案件补贴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从优。
五、有关事项
本院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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