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环卫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作业车驾驶员14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或违纪被辞退、开除记录。
2、自愿从事岗位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二、职位要求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男性(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持A1、A2、B2驾照均可,5年以上驾驶大型车辆经验。同等条件下,按照区内建档立卡户、区内“四类人员”、驾驶证等级、退役士兵、征地拆迁(含进城入镇)、中共党员等条件综合优先考虑。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环卫处综合科(盐城开发区漓江路与华山路交界处垃圾中转站2楼)。
4、咨询电话:18805113770(周女士),18805113769(俞先生)。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携带三份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一份个人简历。
2、资格审核。当拟录用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2后,方可启动审核程序。环卫处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四、考核程序
考核采取实测和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从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六、签订合同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与环卫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享受合同工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若有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不宜担任驾驶工作的病史者,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若出现审核不合格或拟录用人员因故放弃录用资格,将根据次序按1:1比例予以递补。
七、薪酬标准
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薪资基本待遇为3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和加班费。试用期满,各项考核管理按环卫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附件:登记表报名信息登记表.docx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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