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受亭湖区公安分局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派遣到亭湖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主要从事监察勤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01岗位:监察勤务工作人员10名,学历高中及以上,专业不限,面向退役军人。
02岗位:监察勤务工作人员10名,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限男性。
03岗位:监察勤务工作人员4名,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限女性。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二)热爱监察勤务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三)年龄为男性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报考者与拟报考单位负责人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
人员性质: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监察勤务购买服务用工,与盐城宏太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须服从亭湖区公安分局的工作岗位分配和管理。
工资待遇:年人均薪酬待遇不低于6万元(含“五险一金”),加班费按有关规定另行发放。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于2020年8月3日—8月10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携带报名材料至盐城宏太劳务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宝进假日广场703室(宝进路与东进路交叉口向南200米东边)。招聘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后,电话告知审核结果、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不接受提前报名、电话报名、邮件报名、委托报名和逾期报名。
(二)报名须提供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报名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档案,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在线”网的学位查询结果截图;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文字能力。笔试总分100分。01岗位如果报名人数较少,采用直接面试的形式。
2.笔试时间为8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先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在盐城就业直通车网站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对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个人体能测试,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不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视同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01岗位免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男性考生,4×10米折返跑13秒以内、俯卧撑5个及以上为合格;女性考生,4×10米折返跑16秒以内、立定跳远1.2米及以上为合格。
因体能测试不合格造成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能测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
参加面试的人选,在盐城就业直通车网站公布后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采用百分制形式计算。01岗位如果直接面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六、聘用
(一)体检。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同分者取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笔试成绩亦相同和01岗位如果直接面试出现末位同分,另行加试,加试形式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就业直通车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收到问题反映,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补公示。
(四)签订劳动合同。公示结束后,与盐城宏太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到用人单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盐城宏太劳务有限公司 0515-88811333
监督电话:盐城市亭湖区人社局 0515-66691263
盐城宏太劳务有限公司
2020年 8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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