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22名。
一、招聘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至2002年10月1日期间出生),取得国家级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
(四)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为中共党员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五)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详见《盐都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城市社区工作者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前报考人员应填好《盐都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三)报名地点:
1.岗位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39号汇都商务楼(汽车服务大厦)2001室;
2.岗位二:盐都区盐龙街道鹿鸣路1572号5楼组织办;
3.岗位三:盐都区潘黄街道镇中路1号1楼组织办。
(四)报名材料:
要求报考者本人携带《盐都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提供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反面写上本人姓名);②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④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资格初审由相关街道根据报考人员提供材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的考生,电话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4.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1:3的,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1.主要考查报考者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者专业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总分100分,其中:公共题80分,社会工作者专业题20分。笔试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公布(http://www.yandu.gov.cn/col/col3381/index.html),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1.笔试结束后,按招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笔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职业资格等情况进行复审。因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考生在笔试结束后必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相关街道组织实施。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由相关街道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相关街道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88425005。本公告由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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