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公告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二、招聘岗位计划
盐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数据分析岗位,4名,负责协助开展电子数据分析取证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18-35周岁(截止2020年10月31日);
3、男,本科学历,计算机或软件工程类专业;
4、身心健康;
5、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同等条件下,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以及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人员优先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盐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按规定要求填写完备,以Word格式将报名表发送至ycgajwfz@163.com邮箱。报名时间截止2020年10月31日。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83220258,15295379415。
备注附件下载报名表。
(二)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三)考试
组织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
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合格线由公安机关划定。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岗位适应能力。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分相同时,笔试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察后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公安外网公示,公示期5天。
(六)录用
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务关系。试用期2个月。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月均5300元左右(含个人和单位险金),其他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盐城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23日
盐城招聘网版权所有©2008-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20058 苏ICP备1100275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90302000387号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东进路55号2幢宝进国际人才大厦9楼 EMAIL:7108576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