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15-88887700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政策法规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最新补贴政策来了,快来申领!

来源:盐城经开区人才 时间:2020-11-20 作者:www.zp515.com 浏览量:

一、 补发2019年以工代训补贴

补贴对象: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吸纳我区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我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吸纳我区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我区参保企业。

补贴标准:根据吸纳符合条件人数,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标准给予上述经营主体补贴。


二、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

补贴对象:2020年1月1日以后,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简称“四类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补贴标准:根据缴纳社保并参加以工代训的新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不超过2个月。


三、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补贴对象:2020年1月27日至3月27日疫情一级、二级响应措施期间,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企业连续停工停业(包括全部停工停业和部分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不含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企业),在停工停业期间继续为职工发放工资(或生活费)并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按照停工停业期间发放工资(生活费)且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停工停业以工代训时间不足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不足2个月的,按1个月标准予以补贴;超过2个月以上的可根据企业复工复产证明、纳税额、用电量等确定停工停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五类行业”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补贴对象:对我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五大行业”企业(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补贴标准:根据上述企业在2020年1月底参保职工人数,发放1个月(每人500元)的停工停业以工代训补贴。“五大行业”企业停工停业2个月以上可根据企业复工复产证明、纳税额、用电量等确定停工停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同一企业同一职工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材料报送至区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202室。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89900302

联系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台山路1号科技绿洲2A楼。


申请材料:以工代训申请材料.doc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盐城招聘网版权所有©2008-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20058 苏ICP备1100275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90302000387号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东进路55号2幢宝进国际人才大厦9楼 EMAIL:710857648@qq.com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