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临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急诊120医生3名、输血科医学检验技术人员1名,计4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急诊120: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输血科:取得医学检验技术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因输血需夜间配送乡镇,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医疗工作,责任心强,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婚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身体健康;
4.输血科人员年龄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急诊120人员年龄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非本县已列编人员。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1.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人员于2020年12月 08日~2020年12月0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在阜宁县人民医院北院区(阜城大街109号)门诊楼4楼人力资源科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和考试费100元。(已婚、孕期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及《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生育二孩服务登记证明》)
2.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3.组织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分别记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及基本知识,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
笔试、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聘用:按笔试、面试双合格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得分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有论文者优先)。
5.组织体检:对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人员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7.办理聘用: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完成首次注册或转注册后签订聘用合同(体检合格的孕期、哺乳期人员可保留录用资格)。
四、聘用待遇
详见阜宁县人民医院《编制外聘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执行相关待遇。
急诊120医生,在原有待遇基础上,定额补助1500元/月,考核后发放。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院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或投诉电话:0515-87278508,0515-87212408)。
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政策法规及人事纪律,参加招聘的考生须遵守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信息咨询
咨询电话:0515-87278607
联系人:胡 璐
本公告由阜宁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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