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目前股东方已变更为盐城市人民政府,注册资本95亿元,信用评级为AA+,主要服务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通过10多年的稳健发展,已成为盐城市乃至苏北苏中地区较有影响力的大型国有企业,是盐城市十大重点企业。
近年来,盐城东方集团立足产融结合,初步实现从成立之初的单纯投融资平台,向实体型、投资型、效益型的实体企业转变。目前,集团已拥有全资及控(参)股子公司95家,产业已覆盖基础设施配套、基金股权投资、现代智能制造等三大板块,初步实现了“全市标杆、苏北领先、全省有位、上海有突破、全国有影响”发展目标,正围绕“深耕经开区实业国企,锚定市场化转型先锋”的美好愿景铿锵迈进、奋力前行。
现因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各大高校及广大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春季招聘岗位表》(附件查看)。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4、年龄原则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之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为准;
5、具备《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春季招聘岗位表》中所列的资格条件;
6、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2)与集团负责人、集团各所属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就职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管理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应聘、就职企业人事、财务审计和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按现有制度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其中,应聘水务公司岗位的邮件发送至:1124187708@qq.com;应聘园林公司岗位的邮件发送至:569394451@qq.com;应聘安通公司岗位的邮件发送至:1453529918@qq.com;应聘物业公司、东方新锐、东方保安、星韵餐饮岗位的邮件发送至:346078719 @qq.com。除上述岗位外,应聘其他岗位的邮件发送至:rlzyglb@ycdfjt.com。邮件主题、简历名称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姓名”,应届毕业生缀尾还需添加备注应届。联系电话:18248760121。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收到应聘简历后,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收取相关材料,确定面试人选。
3、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录用
考试由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1、考试采取集中面试的办法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每次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如总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面试和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集团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结束后,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盐开工委〔2021〕6号)第四章第二条第4点规定实行回避。招聘企业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3、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牵头负责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各公司实际情况,组成招聘面试小组做好现场面试工作。
4、聘用人员与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本方案解释权归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所有。
附件: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春季招聘岗位表.docx
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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