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突击队员16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以报名起始日为限)。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解放军、武警部队特种兵退役的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
(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专业不限。
(四)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身高170CM以上,矫正视力达4.8以上,身心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应聘者下载《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公开招聘突击队员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
2021年6月7日至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政治处(盐城市新都路630号),联系人:许女士,联系电话:83566083、18705101187。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公开招聘突击队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退役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反面写上本人姓名)。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招聘程序
1、笔试
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本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2、体能测试
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试,按笔试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拟聘用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此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3、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笔试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此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前,需对照报考岗位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如出现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况,根据笔试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从体能测试合格者中一次性递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体检
总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采用百分制形式计算。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等情况,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6、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与盐城市立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共约7.6万元/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常工资的80%发放。
五、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为:0515-83566091。
本公告由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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