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15-88887700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公招信息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盐城发布 时间:2021-07-09 作者: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浏览量: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盐城市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层次人才实施工程,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充实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学校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1年上半年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可在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资格条件中的“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且有三年以上高校教育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8.志愿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yyz.edu.cn/。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脑访问“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登录“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报名系统”,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记住登录账号和密码)。

2.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从2021年7月9日9:00至2021年7月13日18:00截止。

资格初审:7月13日9:00-7月15日18:00;

陈述申辩:7月13日-7月16日期间9:00-18: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13日9:00-7月17日18:00。

3.报名资格确认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学校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间和要求在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①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

②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扫描上传;

③身份证;

④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⑤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可不提供对应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境)外(2019年或2020年同期毕业且毕业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报考招聘对象不限的岗位可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⑦部分岗位需按招聘条件提供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研究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

(3)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图片,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陈述申辩: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可以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陈述申辩,学校接应聘人员陈述申辩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结论。可采用网上审查网上告知或现场审查现场告知。

(5)我校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费。本次招聘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关于教师资格证

本次招聘教师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报考者录取后须在两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双方聘用合同或转至其他教辅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2021年我校工作人员招聘主要采用以下几类方式进行:

(一)岗位代码(01)至(04)的岗位,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为微型课教学形式,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二)岗位代码(05)至(10)的岗位,采用面试加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为微型课教学形式,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三)报考岗位代码(01)至(04)的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报考岗位代码(05)至(10)岗位的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

(四)第(一)、(二)两条中,凡是超过15人报名的岗位增加笔试考核。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1:3的范围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方式同第(一)、(二)条。成绩计算方式变为:报考岗位代码(01)至(04)的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岗位代码(05)至(10)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30%。


五、招聘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最高分者,最高分相同者则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另行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三年。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解决。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可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体检、考察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9960079,0515-89966211(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九、招聘工作监督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9969906(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公室)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6月30日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盐城招聘网版权所有©2008-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20058 苏ICP备1100275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90302000387号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东进路55号2幢宝进国际人才大厦9楼 EMAIL:710857648@qq.com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