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增强我县灭火救援力量,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需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3、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的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至28周岁,身高162cm以上,有消防工作经验、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全日制大专学历人员优先,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4、身心健康,体态端正,无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的;(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6)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
1、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员担负灭火和抢险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
2、岗位及待遇
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0名,其中B2以上驾驶人员8名(具有消防救援经验或服役经历人员优先),政府专职消防员待遇按照10万元/年标准执行(包含月绩效考核、岗位考核、伙食费、被装费、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每年组织免费体检。新入职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试用期无假期,转正后每月假期8天。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电话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阜宁县哈尔滨路1001号(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4、联系电话:18451395517赵队长 18761242119仝指导15251119553丁主任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户口本、身份证、退出现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填写《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
3、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消防员体能测试:1500米跑步、100米跑、单杠、俯卧撑(见附件)。体能测试各项目满分为100分,设60分达标线。体能测试成绩为4个项目的平均成绩。体能测试4个项目均须达标(60分)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政府专职消防员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选取进行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进行驾驶考试,考试科目为路考。
4、体能测试、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
在面试结束后,将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者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合格人员需自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执行。
七、聘用
1、通知:拟聘用人员将电话进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及所属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
八、人员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试用期、用工期间如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工作的,用工单位有权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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