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退役军人在我市创业,有何创业补贴?
答:
【政策名称】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盐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政策内容】
(1)一次性创业补贴
退役军人首次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1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2)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退役军人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或者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的,可享受创业租金补贴。市区根据创业主体实际支付创业场地租金5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已从其他渠道享受政府租金补贴(减免)的各类创业主体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退役军人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次性发放,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2、问:创业失败社保补贴申领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
(1)补贴对象。在市场监管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不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以上的人员。
(2)补贴标准。可按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问:创业基地运营补贴申领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
(1)补贴对象。在市区依法成立达到相应建设服务标准并在人社部门备案,为初次创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的城乡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培训(实训)基地以及利用自有住房初次创业、生产或服务运营正常的创业者。
(2)补贴标准。市区根据创业示范基地实际支付的水、电、网络以及用于就业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等支出情况确定。申报补贴时,须扣除向创业者个人收取的水、电、网络等费用。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培训(实训)基地补贴每年分别不超过5万元和2万元,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培训(实训)基地补贴每年分别不超过3万元和1万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4、问:创业孵化补贴申领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
(1)补贴对象。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②补贴标准。市区按成功孵化创业实体个数(创业孵化基地内注册登记孵化成功后,搬离基地(孵化区)继续经营6个月以上)给予创业孵化补贴。
(2)补贴标准。不超过3000元/户,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5万元。
5、问:如何申请创业补贴呢?
答: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流程
携带身份证、已登记失业及创业信息的《就业创业证》(学生再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复员证、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农民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部门出具的连续6个月的申报或纳税凭证、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材料到所在地镇(区、街道)人社服务中心盖章初审后,到市(区)劳动就业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审批手续。
(2)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流程
携带身份证、已登记失业及创业信息的《就业创业证》(学生再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复员证、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农民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和经营场地租赁合同,以及创业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材料到所在地镇(区、街道)人社服务中心盖章初审后,到区劳动就业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审批手续。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携带创业者身份证、已登记失业及创业信息的《就业创业证》(学生再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复员证、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农民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和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以及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材料,到所在地镇(区、街道)人社服务中心盖章初审后,到区劳动就业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审批手续。
(4)创业失败补贴申请流程
携带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销核准通知书、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创业期间纳税凭证复印件,失业期间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以及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到区劳动就业中心服务大厅2号窗口填写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
附:相关政策咨询电话
亭湖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515-68773785
盐都区劳动就业中心0515-88235990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0515-89900553
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0515-66660939
大丰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0515-82030865
响水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0515-86681803
滨海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0515-84232267
阜宁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0515-87386505
建湖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0515-86212909
射阳县劳动就业中心0515-82323779
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515-8522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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