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凭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清册、《盐城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盐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向所在行政区域的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
根据“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2021年1月1日起新设立的单位,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时候,已经同步完成了公积金预缴存登记。这部分已完成预缴存登记的单位应及时到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或登录盐城公积金网厅完成单位缴存登记手续,并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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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