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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2名(已过期)返回公招列表 >>

2024-07-1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区党工委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拓宽发展通道,按照国家、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相关规定,现面向我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区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2名。其中步凤镇1名,面向步凤镇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新城街道1名,面向新城街道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


二、报考条件

报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政治素质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决有力,热爱基层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在抓基层组织建设、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和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等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中成效显著,身体健康。

2.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职在岗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及以上学历,担任书记3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14日),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入选省市“百名示范”“千名领先”等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可放宽至58周岁(1966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3. 符合《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4.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到所在镇(街道)组织办报名,并按规定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2024年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同时粘贴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彩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5)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文件;

(6)近5年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7)其他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

3. 资格审查

镇(街道)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由镇(街道)党(工)委在报名表上填写审查推荐意见并盖章,连同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出具的廉政鉴定、相关报名材料,一并报区组织部复核。

4.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应聘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招聘岗位。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党建实务等方面。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可向区组织部查询。

(三)实绩考核

区组织部会同区相关部门、镇(街道)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实绩量化积分。

(四)考察和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30%、实绩考核占70%的权重,采取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实绩考核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如该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区组织部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通过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递补。

(五)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拟聘用人选被举报有违纪违规行为,并被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相关镇(街道)为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管理,予以定岗定级,并继续在村(社区)工作(原则上不少于3年)。


四、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五、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区组织部负责解释,接受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监督。

咨询电话:0515-68821876

监督电话:0515-68821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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