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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已过期)返回公招列表 >>

2024-07-3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拓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发展通道,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相关规定,现面向我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镇(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岗2名。


二、招聘条件

报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德才兼备,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一贯坚决有力、表现优秀。

2.工作业绩优。在抓基层组织、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和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等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中成效显著。

3.发展能力强。扎实推进强村富民,因地制宜带领群众发展产业项目,积极提高群众收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4.群众评价高。积极履行党组织书记职责,具有较强的组织

4.群众评价高。积极履行党组织书记职责,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在干部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

(二)具体条件

1、东台市在职在岗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及以上学历,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2日),男性55周岁以下(1968年8月2日以后出生)、女性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2日以后出生)。入选“百名示范”“千名领先”的,或连续3年被评为“五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年龄可放宽至男57周岁(1966年8月2日以后出生)、女52周岁

(1971年8月2日以后出生)。2.村党组织书记:近5年所任职村在本镇区综合考核排名均不低于前 112,近2年村干部专业化星级评定均为“四星”及以上等次。

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近3年所任职社区至少有2个年度在本镇区综合考核排名前 115。

3.符合《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有关条

件。

4.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可到所在镇(区)报名,并按规定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8月6日(8:30-12:00,14:30-18:00)。报名地点:各镇区党(工)委。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2024年东台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同时粘贴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文件;

(5)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文件;

(6)连续任职期间个人及所在村(社区)获得的县级及以上表彰荣誉;

(7)其他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

3.资格审查。镇区党(工)委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由镇区党(工)委出具廉政鉴定及相关证明材料(任职文件、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报名表上填写审查推荐意见并盖章,报送市委组织部复核。

4. 注意事项。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应聘信息,提交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实绩考核和面试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实绩考核x70%+面试考评x30%”计算综合成绩。

1.实绩考核。主要是根据综合素质、实干实绩、表彰奖励等,并结合实地考察,对通过联审联查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实绩考核总分 100分。

2.面试考评。主要考评基本政治素质和从事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服务群众、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面试考评总分 100分。

(三)考察和体检

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

绩相同的,则取实绩考核成绩高者)。

东台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察、体检,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被举报有违纪违规行为,并被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关名额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并继续在村(社区)工作;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五、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东台市委组织部、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接受东台市纪委监委监督。

咨询电话:0515-85213347(市委组织部)0515-89561019(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515-69969502


附件

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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