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选拔适岗人才,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经中共射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射阳县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射阳县户籍或者常住射阳人口,县卫健委护理岗位不限户籍;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具有一定的文字归纳分析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操作软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至2006年8月7日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附件1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岗位表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岗位表中“专业”的设置目录参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江苏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大厅 (射阳县幸福大道3号)。县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保洁员011岗位增设一处报名地点: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办公室(射阳县人民东路8号)。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填写《射阳县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设1:2开考比例(县城市管理局010、011岗位设1:1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核销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本次公开招聘参照相关规定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报名日期截止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考试方式、科目、时间和总成绩计算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县卫健委018、019岗位增加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县城市管理局010、011岗位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总分:100分。岗位代码018-032设50分笔试合格线,其他岗位不设笔试合格线。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17日上午,具体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岗位代码018-025、027、031分别为相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其他岗位为综合知识。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5.准考证领取地点:江苏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
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县卫健委所有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以实际进面人数为准。
2.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2024年8月18日,具体时间以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实践技能操作
1.实践技能人选确定:县卫健委018、019岗位进行实践技能操作,同面试人选确定方式。
2.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3.考核时间: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参加考试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本人,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般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比例计入总成绩。对考试形式有特殊要求的,以附件1中注明的为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成绩相同时,按岗位表优先条件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岗位表无优先条件的,取学历高者参加体检,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用工单位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由各用工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确定递补人选)。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由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各用工单位工作。拟聘用人员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相关岗位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关系。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薪酬待遇相关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七、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0515-82352565。
八、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929140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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