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会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及时补充政府专职消防力量,根据灭火救援工作实际需要,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6名,从事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男性,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且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4、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无纹身、不良嗜好。
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2、需持有B2(含)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准驾车型实际驾龄不少于2年,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8月14日至2006年8月14日期间出生),身高170CM及以上,体重指数在BMI18.5—33.9kg/㎡之间〔体重指数计数公式是体重(kg)÷身高的平方〕,履行岗哨职责,体能训练正常参加,技能熟练掌握。
3、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拥有消防队伍从业和消防灭火救援实操经验者、具有文体特长者、具有招聘岗位相关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三、人员性质及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的性质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2、担负灭火和抢险救援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管理制度。
3、入职试用期为两个月,无假期;转正后每月8天假期。
4、试用期期间发放工资406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者,工资待遇为1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月度考评及保险),且实行岗位津贴制度。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11号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管理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人:杨振华,联系电话:15105106397。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出现役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注:(1)户口簿需将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需将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2、填写《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3、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1︰1.5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1.5的,将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人员,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成绩等相关信息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报名人员应实时关注。
5、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5x10折返跑、俯卧撑(见附件2)。体能测试各项目满分为100分,设60分达标线,体能测试成绩为3个项目的平均成绩。体能测试三个项目均须达标(60分)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1.5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政审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体能成绩高者;总成绩、体能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将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表正反面打印,自行填写《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见附件3)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居)委会或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政治审查参照公务员政治审查要求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者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七、聘用
1、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丰公共就业网上公布,各位考生应实时关注。
2、聘用:聘用人员由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大丰区各(镇、街道、区园)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由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工作分配。
八、人员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试用期、用工期间如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工作的,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
盐城市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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