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质效,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射东社区3名;中联社区3名;张网村2名;凤兴社区1名;伍份村1名;三角镇社区1名;
二、招聘条件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自愿从事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具有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够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实践行,为全区社会治理做贡献。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高中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其中男性年龄4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40周岁及以下,能全职从事专职网格员工作(从事过专兼职社会治理工作的年龄且在养老金可衔接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社保年限不够的由个人自行补缴社保。
6、常住地址为本辖区及网格内居民(在本辖区有房产,出租房不算),跟父母居住的需提供相关证明,以上报名证明材料需由所在本村(社区)书记签字确认。已婚人员跟父母居住的需提供结婚证及县内无房产证明。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曾从事专职网格员工作 ,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解除、终止聘用关系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科创大厦东侧便民服务中心网格枢纽窗口)。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彩照2张;
(2)下载并填写附件一:《射阳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学历证书、房产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提供居住在本辖区相关证明材料;
(5)个人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记录;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提供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无违法上访行为证明。
2、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并经区网格办最终审查后确定进入笔试、面试人员。
(三)其他事项
岗位首聘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并不得从事其他兼职。
四、考试方式、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
(一) 笔试(总分为100分)1.笔试时间:见准考证。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2.考试内容:社会工作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知识。3.准考证领取时间:等待具体通知。 准考证领取地点: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科创大厦东侧便民服务中心网格枢纽窗口)。
(二)面试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部分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招聘部门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参加面试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及时通知到本人,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6:4比例成绩加上加分项成绩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1、体检时间:具体时间以招聘部门通知为准。
2、体检地点:射阳县人民医院。
3、体检人员确定: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4、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考察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3、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择优依次递补。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爱陈洋公众号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网格办与其签订《“全要素网格化”网格员聘用协议书》、《“全要素网格通”手机使用责任书》、《“全要素网格化”信息安全保密协议》,并委托劳务派遣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3、聘用人员在上岗前需自行解除与原务工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省定我县普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按照《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网格员考核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的岗位核定薪酬标准,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蒋罗香
咨询电话:19952820782
八、招聘工作监督
参与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回避制度参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执行。
监督电话:0515-82399010
九、其他事项
此公告由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射阳经济开发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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