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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14名的公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返回公招列表 >>

2024-10-28

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本次公开招录相关信息在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及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具体的招录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录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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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录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 《招录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其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6.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专业以高等学校实际开设的为准;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工资福利待遇

按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上午8:30-2024年11月1日下午4:0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电子邮件)的方式,招录单位报名邮箱为:yc7yrc@163.com,咨询电话:0515-81885581。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录政府购买用工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单位报名邮箱,邮件以“应聘岗位+应聘人姓名”命名,按照报名所需资料要求将原件正面扫描制定为PDF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电子邮件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所需报名材料请勿以复印件扫描,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①《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录政府购买用工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③身份证扫描件;④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扫描件;⑤其他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

2.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察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招录单位根据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请应聘人员注意查收邮件并保持电话畅通。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前没有收到审核结果的,应及时联系招录单位了解审核情况。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招录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除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录办法

(一)考试方式

护理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及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及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结构化面试前,医院对相关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及结构化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和结构化面试

1. 确定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结构化面试人选:护理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录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结构化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其他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录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结构化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录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 实践操作技能考核:考核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考核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护理岗位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得分情况,按笔试占40%、面试占40%、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占2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得分情况,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体检和考察

1. 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拟招录人数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 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者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录用

1. 研究确定

根据考察情况,召开院党委会员会确定拟招录人员,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备案。

2. 公示

拟招录人员名单在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 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 格后正式录用,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 用工有关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 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录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被录用人员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

咨询电话:

0515-81885581(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15-88238655(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80500750(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处)


附件:

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岗位表.xlsx



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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