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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录7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的公告(已过期)返回公招列表 >>

2023-07-31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7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普通船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录岗位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劳动合同制普通船员7名(海洋执法辅助),人员性质为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工作地点:渔政执法船,驻港停泊地:射阳县黄沙港镇。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政治素养好,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舰艇部队服役2年以上经历的退伍军人优先录用;射阳县籍、盐城市籍人员优先录用;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4.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会电脑操作。

5.需持有年审有效的渔业或海事部门核发的船员证书,舰艇部队服役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明。

6.适合男性,体格强壮,能适应常年出海工作,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需通过体能检测,自由泳50米,俯卧撑一分钟30个以上,5000米24分钟以内)。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现场报名,须提供报名表和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3张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8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处(盐城市亭湖区文港中路106号505室)。

联系人:曹晓杰,咨询电话:88269505。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盐城市农业农村局依据招录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录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体能检测和现场测试两项)形式,体能检测合格者参加现场测试,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报名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相关后果由报名者负责。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现场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者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

(一)党委研究

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局党委会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与我局签约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由劳务派遣机构按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劳动合同到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录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录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应聘人员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

0515-80501643(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80500750(盐城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处)

咨询电话:

0515-88269505(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处)



附件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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