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红十字会医院为市红十字会直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院部研究决定,拟于今年8月份面向社会公开招录3名编外工作人员。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需求岗位及人数
三、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提供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至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3. 报名地点:盐城市红十字会医院办公室(人民中路129号医院行政楼4楼),联系电话:0515-88300159.
4.注意事项:考生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初审后,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考生审核结果及面试的时间地点。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有效及通讯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四、考试方式
1.考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名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用人单位根据招录报名等情况,制定招录工作方案报市红十字会备案后,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五、聘用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招录岗位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须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录用。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盐城市红十字会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盐城市红十字会医院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工资待遇
按照盐城市红十字会医院规定的标准执行。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招录有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盐城市红十字会0515-88896633
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0501611
附件
盐城市红十字会医院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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