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好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大丰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17日、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盐城市大丰区幸福东大街139号)
(4)联系电话:0515-83530062、0515-83530064。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②《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免冠照片电子版复制到报名表);③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期间,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报名时间截止时,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没有异议。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为1:2,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统一免收报名费。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一)护理部岗位:
1、笔试考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设50分合格线。
(2)考试内容: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
(3)考试时间和地点:详情见准考证。
2、操作考试:
(1)笔试考试合格者,参加护理技能操作考试,操作考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
(2)考试时间和地点:届时通知。
3、面试:
(1)笔试、操作考试双合格者,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
(2)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通知。
4、成绩评定:
根据笔试成绩占30%、操作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为待录用人员。
5、笔试成绩公布之前,所有人员不得离开考场,待笔试成绩公布后,成绩合格人员须在考场等待操作考试,擅自离开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其他岗位:
1、笔试考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设50分合格线。
(2)考试内容: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
(3)考试时间和地点:详情见准考证。
2、面试:
(1)笔试考试合格者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
(2)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通知。
3、成绩评定:
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为待录用人员。
4、笔试成绩公布之前,所有人员不得离开考场,等待笔试成绩公布及面试通知。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无笔试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医院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医院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医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2024年毕业生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3530065(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3530064、0515-83530062(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
2024年5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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