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第二人民医院为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充实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名岗位及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5月24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办公室(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北路342号)。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5、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听候考试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7、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8、联系电话:0515-83858502。
三、考试
1、影像科岗位
(1)此次影像科岗位考试形式为专业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
(2)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考场)。地点:盐城市大丰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
(3)成绩评定: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4)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0比例的,增加初试,初试形式为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专业知识,初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1:10的比例确定通过初试人选。
2、财务科岗位
财务科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考场)。
②笔试地点:盐城市大丰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
③笔试为全封闭考试,总分为100分,设50分合格线。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
④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财务科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①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考场)
②面试地点:盐城市大丰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
③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
(3)成绩评定
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3、精神科护理岗位
精神科护理岗位考试采取笔试、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考场)。
②笔试地点:盐城市大丰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
③笔试为全封闭考试,总分为100分,设50分合格线。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
④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护理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操作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操作人选。
(2)操作
①操作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考场)。
②操作地点:盐城市大丰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
③护理技能操作考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
(3)成绩评定
根据笔试成绩占50%、操作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
在面试(操作)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聘用及待遇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操作)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果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与面试均相同则组织笔试加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大丰区第二人民医院公示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合同制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劳务派遣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2024年毕业生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5-83858502(盐城市大丰区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5-83525325(盐城市大丰区第二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
盐城市大丰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5月14日
盐城招聘网版权所有©2008-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20058 苏ICP备1100275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90302000387号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东进路55号2幢宝进国际人才大厦9楼 EMAIL:7108576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