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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滨海县文明实践员公益性岗位招聘50名(已过期)返回公招列表 >>

2024-06-11

为全面深化拓展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文明实践工作队伍力量,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和《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决定在全县开发一批文明实践员公益性岗位,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数量

共开发文明实践员公益性岗位50个,其中东坎街道13个、坎北街道3个、五汛镇3个、蔡桥镇2个、正红镇3个、通榆镇2个、天场镇3个、农业园区2个、界牌镇3个、陈涛镇3个、八巨镇2个、八滩镇3个、滨海港经济区2个、滨海港镇3个、滨淮镇3个,招满即止,择优录取。


二、工作内容

镇(区、街道)、村(居)文明实践员主要协助所在地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策划组织各类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组织实施理论宣讲、文明创建、文化活动、舆论引导等宣传思想文化各项工作。


三、安置对象

本次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见附件1),退役军人优先,之前已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不重复安置。年龄上,男性应在57周岁以下(1967年6月1日后出生),女性应在47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后出生)。


四、工资待遇

此次开发的文明实践员公益性岗位每月工资2010元/人,工作期限为3年,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工资中扣除)。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符合条件人员主动报名和各镇(区、街道)军人服务站、村(社区)两委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就业创业综合窗口

(四)报名地点

滨海县各镇(区、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报名(见附件2)

(五)所需材料

携带身份证和各类证明材料(如:低保凭证、特困职工救助证、残疾证、退伍证、优待证)

(六)所需材料

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六、招聘咨询电话

(一)滨海县各镇(区、街道)(见附件2)

(二)滨海县人社局:0515-84238841


七、其他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附件


中共滨海县委宣传部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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