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都区纪委监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共招聘驾驶员3名。年龄37周岁以下(1987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驾龄3年以上,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无不良驾车习惯,无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以上记录;中共党员或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4年6月17日之后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请报考者下载《盐都区纪委监委社会用工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区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盐都区政府大楼1127办公室),联系人:孟女士,0515-88116205。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①填写好的《盐都区纪委监委招聘社会用工报名表》;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反面写上本人姓名);③身份证;④学历证书;⑤驾驶证;⑥无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证明。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招考任一环节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四、招聘考核
考核采取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一)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总分100分,其中驾驶实测70分,理论考核30分。专业测试设定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在专业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此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专业测试和面试由盐都区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专业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六、公示和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盐城市立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工资待遇按照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常工资发放。聘用人员由盐都区纪委监委管理使用,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续聘协议。
七、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为:0515-88426005。
本公告由盐都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盐城市盐都区监察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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